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我混故我在

當工作變成角力;當相處變成壓力;當身邊的一切都變成逃走的念頭,那就應該在仍可以任性時,奮不顧身地走,沒有所謂的不負責任,只有朝著「追求夢想」進發。

我記得五月天的書*中說過:「大家在討論羅大佑的之乎者也的時候,他在二十四歲的時候完成了那張唱片。然後我們大家都想說,再兩年后我們也二十四歲了,有沒有辦法做出一張這樣的唱片。」然後他們在二十四歲時趕上了,而且是很喘地趕上了。就在那一年,他們發了同名專輯,然後讓我遇到它。

聽著這張專輯的我也在想,到底二十四歲的我能不能做點什麼,究竟我能不能像他們一樣做到自己想做的事。雖然我不懂得用文字,可是我想做一些關於這些的工,也是我當時對將來的一個憧憬。

終於在二十三歲的那年,我得到了一個機會,跳到不同的範疇裡,做著我從前想做的事。

就算是這刻的我看來,還是覺得不可思議,這份在人家眼裡可能不屑的工,其實算是我人生的一小步。

這樣看來,我應該也稱得上是趕上了,跟著自己的夢想走啊。

「蝴蝶飛出了潛水鐘」

心態改變了,所以標題跟版面也隨著改變了,我也相信短期也不會再改,只因一個小小的信念。下一次不同的時候,相信也是心態上的再一次調整,我不是不期待的。



* 五月天《搖滾本事》

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日常事

我承認我喜歡上 X,但但但絕不是一個盲目的人,我是真心有聽他們的歌的。更加沒有豪不思索上網用$500買七隻碟回來(這個念頭是掠過而已),我有好好地控制自己的。所以就不說太多 X,要說回日常事,不然其他人會以為我是迷妹(即瘋狂迷偶像的人)。

我只可以說這個世界真的有很煩很煩的人,而我每次聽到電話都想即刻收線,果種態度惡劣到呢,好似分開了五年的情人,然後有一方換了幾十次畫,另一方仲痴痴地等,乞求佢聽電話的感覺。而我就是那個卑微的人,如果不是客人,早就____了(可自行填上)。終於終於解決了成件事,希望不要再聽到他的電話,要不然我真的燥火上升一千倍。

另一個就是共事的人,我對共事的人要求甚低,只要不會愚蠢得帶給我麻煩就可以了,即是我不願意替人收拾爛攤子。現在的部門沒有這類人,因為每個人都像獨立工作(簡直是我的最愛),只是共事人竟然有抹白花油的習慣。

其實,如果是不舒服的話,我絕對可以體諒,但經過某同事(竟然勇敢地親口面對面)問之後,答案竟是:習慣用來替神。下下下下下!!!創意度十分,但他的份量是非一般的少,而是可以媲美香水的,凡行過必有痕跡,這個話原來是真的……

.X

是 X 也好,是 X JAPAN 也好,我很喜歡這隊樂團,然後最迷的真的是 hide,無他,他確實是一個太有趣的人。


一個外表誇張的他竟然竟然願意與患病小妹妹見面,更把她送他的圍巾珍而重之地帶在身邊,想像不到那個樣子的他會這樣做。

hide唱歌的聲音很好聽,所以每天都聽著他的 Pink Spider坐車,我想那時候的他應該很努力地,想把沈痛在 X 解散的歌迷救出來,所以他才那麼快站起來,把一首又一首歌送給大家。我相信 X 解散,他的傷痛應該會比歌迷多一百倍,只是他亦第一個站起來,把快樂再帶給大家,這樣的人真的 好 堅 強!他還說某一年(我忘了)會重組 X,而他只會帶著趕得上的人去這一天,可惜的是他竟然先走了。


把 hide 的事看了一遍又一遍,又看完hide弟弟寫的 兄弟,可以看出這個視覺系結他手真的很佻皮,想像得到他會強迫弟弟玩惡靈古堡嗎?好喜歡這種率直的人,聽說他還很疼歌迷,會回歌迷的信,這樣的人 好 好 喔!雖然只是 「看完你的信了 hide」,可是會做的人根本不多呀。


雖然 X 重新組團了,但我還是偏心地喜歡有 hide 的 X,真的天生比較喜歡吉他手,特別是紅色頭髮的吉他手!!雖然遲了認識 X,但也高興在他留下的音樂發現了他。

最後是這張,雖然不喜歡別人吸煙,但如果是 hide 的話……可以!

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工作

工作的關係,令我擴闊了生活/人事圈子,同樣地,也令我看清這個世界的一面。你做的,別人會當作應份,他的一句「落力些」,在外人面前就全都是他的功勞了,小角色無甚價值。

友善的人會諒解你,我要求不多,只要有基本禮貌就可以了,但顯然這世界是很多人都是老奉派的,幫忙是一個must,不協助絕對是違反大自然定律!你有看過海豚用兩隻腳來行嗎?你的責任就是幫助他完成一切事宜,而最後亦理所當然得不到掌聲。

好,我是偏心的,如果你是一個聰明人,凡事準備妥當,我不須要做超級多(太多的話,我還可以接受)額外工作的話,我是沒所謂,只是漏洞太多,自己卻置身事外,我會想在他的位子上淋火水。

好,那個人的話題到此。

要說一些比較快樂的事是我終於做好一份很小的東西,雖然看似人力物力不多,但確實令我等了一整晚,這個年頭,能遇到一份自己不討厭已經是萬幸,希望我可以藉著這份工看一看這個世界。

看著身邊的友一步一步向理想邁進,我不是不雀躍的,等待著我們舉杯慶祝的日子。

2010年7月25日 星期日

.X JAPAN

迷上了 X JAPAN。

昨天遇上 X JAPAN 的書(神推鬼差的竟然沒買,然後我現在又要找這本書,真的自找),然後又找了一堆他們的片,好吧,我迷上了。

他們的舞台魅力真的不是蓋的,那種舞台魅力是天生的,讓人在演唱會都不能自主地瘋狂起來!好喜歡這種天生的表演者,在他們的天分跟努力下,X JAPAN經過一段時期變成了在日本樂壇舉足輕重的樂團。關於 X JAPAN的過去就不多提,反正我是入門版,有興趣的可以看這個網址。看完所有文章後就繼續找他們的歌聽了,聽過了《紅》之後,更確定他們真的很值得欣賞。



只是上天是喜歡開玩笑的,看過這麼多關於 Hide 的事後,我覺得 Hide 真的不是自殺的,這樣一個充滿夢想/理想及對生命有堅持的人,是不會貿然結束自己的生命,所以我真的相信他是喝醉後發生意外的。

這個年頭,擁有王者魅力的表演者真的愈來愈少了。

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書展

呼,又去了書展。

我發覺去書展不是因為想找最新的書(反正我也沒有那個作者要追),只是想閒逛各大書商時,會找到一些有趣的書,像之前找到的《我的援交日記》,至少香港沒有這種書,又,如果香港真的有這種書的話,以香港人的大驚小訝性格,鐵定是會登上報紙的,而那些題是:道德倫亡,少女出書自爆援交事、授交少女自爆日記、少女援交事跡大揭秘,然後全香港的人都會衝進書店買這書,造成斷市的局面。好,我誇張了,不過不覺得沒有可能性!!!

然後今年買了
1. 1Q84 上下
2. 燕尾碟
3. 知情.識趣
4. 不知名書一本 ( 我只是貪著余華的名而買,唉 )

相比同行的友,我真的很弱,她兩天買了十多本書,希望你可以在下年書展前看完。整場書展都笑得肚痛,很快樂的一天。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無野嘛

跟一班友人飲飽食醉後,撥了一通給友。

我:你係邊呀?
友:係屋企呀。
我:咁快係屋企呀。
友:係呀。
我:咁無野啦。
友:真係?咁真係無野架啦。

嗯,你是多口還是聽得出我真的有事?
謝謝你陪著我搭巴士。

我最近真的很累。

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小位置

不知不覺,

你在我的世界佔有一隅。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五月天 怪獸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很愛很愛五月天的,而當中比較喜歡的是團長怪獸,沒辦法,天生比較喜歡「欣賞」吉他手。

這幾天都不停聽怪獸的九號球,經常說自己唱歌不好聽的他,其實……也很好聽(至少,我認為)。

記得那天偷偷混入了五月天的記者會,然後走上前跟怪獸握手,他的手很用力,就像怕你感覺不了他的存在,所以我偷偷地跟自己說:如果之後要跟別人握手,一定要握得很用力,這樣別人對你的印象也會好一點,輕輕的無力的都會讓人感覺不太好。

記得好久好久以前,怪獸回過我一個留言(那一陣子他們都愛在官網跟人哈拉,現在太忙了),我問他會不會來香港開演唱會,他說會,五月就來。翌年,他們兌現了這個跟大家的承諾。他們說過每一年五月都要來香港見他們,不認識他們的人會說他們吸金,只是五迷都知道,他們是真的願意來香港見大家。你有看過藝人願意四場演唱會都自動波地唱到十二點嗎?

比較特別的是,2010年是踏入6月1日的演唱會。

阿信說:「我好喜歡今天。」
我想說:「我好喜歡這四天。」

話題拉開了,其實我想說的是五迷都很喜歡五月天的家人,狗狗、行芝、小石頭、小玫瑰、每個人的爸爸媽媽,大家都好喜歡。而且,只要是五月天挺的藝人,五迷都會盡量支持的(每個人喜好不同嘛),龍之家族就是好例子。

這次我想說的是怪獸媽媽,已經踏入第7個年頭了,不只是五月天,喜歡五月天的五迷都等著你醒過來,祈禱也好、集氣也好,大家可以做的也做了。所以怪獸媽媽,希望你覺得你睡飽了,快點醒過來,因為大家都在等你。

這裡是怪獸2005年在 PTT 的留言,有興趣者,請看。

.怪獸 PTT留言

我喜歡跟朋友喝酒聊天

在高三到大學的時候都偷偷地喝,跟朋友喝...
喝完回家都怕被我媽抓到
所以喝酒後回家前的一個小時都要先吃口香糖
以免被聞到味道就ㄘㄨㄚ\ 賽啦(不好意思,注音文)

記得有一年過年
我媽說我年紀夠了可以喝酒
那年除夕
我喝了許多
喝到後來跟著唱片裡的santana抱著吉他抓歌
環顧四週
看到周圍所有人都被我搞定了
我發現...也許我酒量蠻屌的...

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在家人無意的鼓勵下...

後來
我去pub駐唱,跟那群你們都知道的損友一起
那時喝更多了
最常跟老闆邊喝邊聽LP唱片(就真的是LP,不是什麼love&peace)
有次被我媽發現

真的氣死了...

那時我們團員彼此都不敢跟對方的父母見面或是聊天
你應該知道的
交代不了阿

有一天,不一樣了(憲哥會說:ㄟ/,這就厲害摟~~~)
在我媽生日的那一天
我在家裡弄了個party
大家都來跟我媽慶生了
那天
我發現原來我酒量好完全是因為
遺傳的

從此
我只要有空我都找我媽喝酒
(她跟我一樣,喜歡喝酒聊天,喝了酒聊不停的...)
重點不在於誰的酒量好
主要是因為我喜歡跟我媽喝酒聊天...像朋友那樣
而那幾位會喝酒的不會喝酒的損友也跟我媽變成好朋友了


我們後來有機會就閒聊...
石頭這個遜腳每次都要很努力地用台語跟我媽聊天
換來的都是我們的訕笑聲

那個時候經常很開心
也學到很多台語正統的或有趣的用法
記得跟我媽去唱KTV的時候還被笑台語發音很糟
我也不願意阿
搞得我普通話也說不好,台語也遜遜的

那陣子五月天的台語歌還寫出來了不少...
我想我媽應該蠻喜歡的吧
她每次演唱會都帶蠻多人去看
她後來去唱歌的時候也都要唱志明與春嬌
搞不好是因為裡面有她跟我們聊天裡面說到的歌詞
喂,媽,那這樣心機就太重了喔...


不過現在
寫在母親節過後十幾天的現在
我要跟我媽說

你已經兩年沒教我們怎麼寫台語歌啦
起來聊聊天也好啊
趕快啦

你看現在一堆人在幹我們不寫台語歌啦

啊就寫不出來阿..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變

變與不變。



朋友相處的時候,我可以變。只是要弄清楚變的是什麼方面,適合的相處模式和委曲求全很相近,只是一線之差。



我自知對你來說我不是一個好朋友,對於一個常自命是好朋友的人來說確實矛盾,但你要是覺得不妥的,可以說出來,因為可能真的是我問題,而我的問題令你難受的話,我也是會內疚的。你大可在這個 blog 內找一些相關內疚文章。



當然,我也想知道,你究竟能不能接受這樣的一個我做朋友。



「合則來,不合則去。」你對我來說算一個舊相識,我們確實認識得太久,所以這是我最後的把關,希望你也知道我的難處。



我是倔強的,你應該第一天就知道。

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陪你走到最後

電影裡, 最記得的對白是:「我以為我做到 60 歲就夠錢養活他,只是現在……」他以為可以陪兒子走到最後,他以為他可能一直地照顧著兒子,只是一切都是妄想了。

兒子的對白一點都不多,但表情跟肢體表演很豐富。記得他在爸爸留下他在宿舍的時候,他是怒不可言的(因為他語言表達能力不濟,所以只好通過肢體表達他的憤怒),然後用頭撞牆,直到爸爸來了,他擁著爸爸而哭。之前爸爸說過:「我走的時候,他好像沒有捨不得。」校長說:「你知道他的表達方式不同。」終於,在這裡看到了他的表達方式,爸爸不是不重要,只是不懂得表達。

也記得爸爸模仿著兒子的舉動,睡著兒子的床,我又哭了。是我哭點太低,還是哭位太多?

好喜歡電影的海浪聲,很舒服。雖然配樂不多,可是就覺得可以呈現真實的一面。當然,每一個海洋的畫面都是功不可沒的,看到大福在水族館裡游來游去,整個人都很悠然的感覺。

友人跟我說小鎂的戲份不多,可有可無。其實我覺得小鎂是畫龍點晴,說真的,大福在生活中沒有半個朋友,因為他爸爸把他帶著上班,所以我不認為他有朋友。而小鎂飾演的鈴鈴就是他的第一個朋友,看他守在電話旁就知道他有多重視她。我覺得鈴鈴的出現,是讓他預習身邊人離開,我相信如果要爸爸一下子離開的話,大福應該會瘋掉,而不是重新生活,所以鈴鈴的出現是必須的。

我知道溫情戲是死穴,只是忍不住不看。

.讓我在僅有的時間

之前只知道是久石讓配樂,看畢後才知道更有張叔平跟杜可風,原來有這麼多人參與這電影。不諱言,電影海報跟李連杰絕對是趕我出戲院的原因,心底覺得他打功夫是很厲害,但表情卻慘不忍睹,要不是友人誠邀我看的話,我懷疑電視播我也不會看,但李連杰在戲裡確實顛倒了我的想法。

電影開甫便表現出爸爸對兒子的不放心,可是命運卻令他們活下來,然後帶出主旨。看著爸爸為孤獨症的兒子做著種種,果然是會心酸的,因為他正在跟時間賽跑。

「大福,真聰明。」
「大福真乖。」

爸爸當大福是一個小朋友看待,每次做對了、說好了,他就把這兩句話掛在口邊。印象最深的是他教大福下車,他帶上帽子不停問「上東路到了,有沒有人下車?前門有沒有?後門有沒有?沒有就走了。」他重覆了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地說著,然後大福說「下」,他教兒子要大聲一點,聽到了上東路就要大聲地說:我下!終於,最後兒子做到了,他也快樂了。

為著這個兒子,他放棄了很多。他放棄了所謂的正常生活,他放棄了一段感悄,因為他覺得他走後,兒子會變成別人的包袱。所以,他一間又一間地找機構,一個又一個地打電話,為的是在他僅餘的日子裡,為兒子安排最好跟最後的。

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兩個 世界

「如果兩個不同世界的人走在一起,

 那就多了一個世界。」

對我而言,多了一個世界不可以稱得上是好事,因為每個世界都有不同的價值觀、守則、理念,要融入別人的世界,很難。

但我不是說我會抗拒另一個世界的人,因為有不同的想法才會有特別的東西走出來,所以這個世界才有不同的世界的人聚在一起做朋友。但我接受不了的是我還沒有做,別人就覺得我不會做這回事。

如果你要求我做一件應份做的事,而我沒做的話,你絕對有機會罵我,但首要是一件應份的事,及我真的沒有做。 但如果連問都沒有問,繼而覺得我不會做,進而話我的話,抱歉,我只可以說理念完全不同。

即是當你連試都沒試,就說我不會理。
很好,
既然你自己都預計了這個結果,
我只好順從你的意思,
不理。

請你想清楚下星期二的午餐是不是真的要一起吃。
繼而再想清楚, 作為一個朋友,你到底要求我做些是什麼。